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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文明义务

  对文明义务的质疑,引发了人类文明宇宙阶段的第三次严重内乱。
  所幸的是,此时所有人都知道,人类能够幸存下来,就必须团结,任何内部矛盾引发的战争,都将毁灭人类文明。
  要知道,当时人类文明还没有完全复兴。
  主要就是,人口太分散了,导致寄托着人类文明希望的重大工程,几乎全部集中在太阳系内,因此人口的规模效应根本没有显现出来,人类在科技领域的发展速度,还没有恢复到大战爆发之前。
  在这种情况下,内战绝对会导致人类文明自我毁灭。
  结果就是,这场内乱没有演变成暴力冲突,而是发展成了一场遍及全人类的对文明义务的大辩论。
  这场宇宙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全民大辩论,持续了足足两百年。
  必须承认,在任何文明阶段,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那就是哲学。
  在最初的阶段,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类都反对承担文明义务,认为一千年前的战争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为先辈承担义务的义务,而且人类人口已经够多了,生存问题愈发严重,承担义务只会压垮人类文明。
  只是,在辩论过程中,人类的集体意识开始转变。
  当时,一名大哲学家提出了一个非常极端的问题:如果承担义务的是现在这一批人类的后裔,而他们拒绝履行文明义务,现在的人类会做何感想,还会在下一次宇宙战争中为了人类文明得以延续而勇于献身吗?
  显然,那些反对承担文明义务的人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事实上,这个问题说明了一个事实,即没有二十万亿先辈的自我牺牲,人类文明早就消亡了,也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先辈立下的誓言,后备有承担、并且履行的义务。
  如果人类拒绝履行文明义务,那么人类文明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最后,人类进行了宇宙文明阶段的第一次全民公决,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表示愿意承担文明义务。
  随后,“文明义务”被写进了宇宙人类宪法,成为人类的最高法律条款。
  也就是说,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得违背文明义务。
  简单的说,文明义务就是每一个人都有维护人类文明、使人类文明得已延续下去,并且兑现与维护文明有关的所有承诺的义务。
  这其中,就包括对那些为了维护人类文明而献身的同胞所做出的承诺。
  可以说,在后来人类文明漫长的历史中,“文明义务”就是把如同沙子一样的人类文明智慧个提凝聚成一个整体的胶合剂。
  事实上,这正是人类文明的第一准则。
  说得更加明确一些,这是人类文明能够生存、繁衍、发展与壮大的基础。
  可以说,直到这个时候,人类文明在政治体制上的进化,才真正为二元政治打下了最为坚实的基础。
  大辩论结束之后,全体人类花了三百年,为即将复活的二十万亿同胞开辟了家园。
  当然,都是非常荒凉的家园。
  随后,人类文明又花了五百年,完成了对“天鹅e”的气态巨行星进行星体改造的全部准备工作。
  当然,这其中包括让二十万亿复活的同胞前往新家园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后两千年,人类文明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二十万亿人的复活工作开始了。
  当然,不可能在一瞬间让二十万亿人同时复活。
  可以说,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工程,足足持续了一千年。
  当时,宇宙人类政府出台了一项专门针对“复活人类”的法律,即这些在捍卫人类文明的战争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将获得额外的两千年寿命,以表彰他们做出的自我牺牲,以及补偿他们因此遭受的损失。
  要知道,这是一项带有“绝对人道主义”的法律。
  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之后,因为资源与能源极其匮乏,又承担着人类文明复兴的艰巨任务,所以宇宙人类政府出台了一项法律,每一个人只拥有与生俱来的寿命,也就是人类的自然寿命,而要想延长寿命,就得由所做出的贡献来衡量,只有贡献巨大者,才能通过科技手段延长寿命。
  不可否认,这部法案有很多弊端。
  比如,在具体操作的时候,用来衡量贡献大小的标准只有一个:经济地位。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个体所拥有的金钱。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有钱人几乎获得了无限的寿命,而穷人要想活得更久,就得在自然寿命阶段拼命赚钱。
  可是同样得承认,这项法案有其必要性。
  主要就是,在达到自然寿命之后,维持生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比如占用大量的资源与能源。
  当时,一个超过自然寿命的人每年消耗的资源与能源是一个在自然寿命阶段的人的一百倍以上。
  在资源与能源都很丰富的时候,让所有人享受科技带来的好处没有问题。
  可是,在资源与能源极为匮乏的时代,如果让所有人都享受科技带来的好处,人类文明迟早会崩溃。
  结果就是,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只有不足百分之十的人能够延寿。
  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的人,在活到二百四十岁左右,也就是自然寿命的极限时,就得自然死亡。当时,很多人甚至是被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了生命,因为这些人做出的贡献不配拥有延长生命的权利。要知道,在进入宇宙文明阶段之后,人类就废除了死刑,即便是最重的罪名,也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永久监禁。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公民生命,等于是恢复了死刑。最重要的是,衡量标准不是公民是否做出了破坏力巨大的行为,而是公民有没有做出巨大的贡献。
  事实上,也正是这项法律,控制了人类的人口总量。
  要知道,如果没有这项法律,那么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两千年后,人类人口总量不是三十万亿,而是大约二百四十万亿。
  这是个什么概念?
  要知道,就算在第一次宇宙战争之前,人类文明拥有的资源与能源总量,也无法使二百四十万亿人永久生存下去。
  可想而知,如果没有这部法律来控制人口总量,那么人类文明早就完蛋了。
  当然,在大复活工作开始的时候,这部法律依然有效。
  事实上,这部法律存在的时间,要比任何人想像的都要久。大约在五万年后,人类文明才废除了这部法律,让所有智慧个体都能平等的享受到科技带来的好处,而不仅仅是有钱人才能拥有无限的寿命。
  明白了这个背景,就知道让二十万亿复活人多拥有两千年寿命,是多么慷慨的行为。
  所幸的是,人类文明内部已经达成了共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些在两千、甚至是四千年前为文明牺牲的同胞,有权利获得延长的寿命,因为没有他们的自我牺牲,人类文明早就不存在了。
  结果就是,在这一千年里,人类文明的人口规模急剧膨胀。
  要知道,人类文明自然增长的人口比二十亿复活人多得多。
  到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三千年、也就是大复活工作完成的时候,人类文明的人口总量已经突破了一百五十万亿,分布在大大小小大约一百万个星系内,人类文明的活动范围也超过了一千光年。
  到这个时候,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已经超过了灭绝时的“星敌”文明。
  只是,人类文明的生存环境并没改善。主要就是,人类的主要活动空间,仍然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的战场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人类文明仍然得生活在资源极度贫乏的星系内。
  虽然太阳系的人口总量已经降到了人类文明人口总量的四十分之一,但是太阳系的人口依然是最多的,任何一个殖民星系的人口都不超过五十亿,而且绝大部分殖民星系的人口在一亿左右。
  从某种意义上讲,此时的人类文明,实际上就是撒布在广袤宇宙中的沙子。
  事实上,人类文明已经在外界因素的迫使下,找到了一条正确发展的道路,即不管条件如何,殖民每一个找到的星系,分布的范围越广,那么在宇宙战争中被外星文明彻底毁灭的概率就越小。要知道,哪怕只有一个殖民星系的人类逃过了劫难,哪怕只有一亿人幸存,人类文明也有机会复兴。
  当然,幸存的人类越少,复兴所需的时间就越长。
  只是,与宇宙的寿命比起来,人类复兴所需的时间,根本不值一提。
  事实上,这也是绝大部分外星文明,特别是经历过宇宙战争、然后幸存下来的外星文明所采用的发展方式。
  有趣的是,几乎所有采用这一发展方式的宇宙文明,都是在外界环境的逼迫下,被迫选择了这条前进道路。
  当然,这也证明了“适者生存”的进化论依然适用于宇宙文明。
  可以说,能够在条件最恶劣的星系里生存下来,那么这个文明就几乎能够在任何一种环境下生存下来,也就能在残酷的宇宙战争中获得更大的胜算,获得继续繁衍生息、发展壮大的权力。(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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